甘肃省考白银市复试名单

甘肃省考白银市复试名单/cms_

复审材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打印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注明就业单位的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未就业承诺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材料。

证明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国家统一招生等。

三、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

四、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万名毕业生进企业人员由所服务企业开具证明(人社部门审核盖章),证明中需注明资格复审人员的已服务期限。

五、以“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面向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材料专用章)、所在乡镇(街道)的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2019、2020、2021)考核结果中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

优秀等次证明须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盖章,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含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时间段(具体到月)、是否同意报考等情况。

七、报考面向中***党员职位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八、报考职位条件要求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经颁发证书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九、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开具的认定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