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举证质证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在刑事案件当中是有提交证据并质证的这一环节,其中当事人的质证是影响证据的主要手段。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