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一名女子遭无故开除,公司赔122斤硬币,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个几个或者是几个这样的人,不管什么事情总会想尽办法刁难我们,所以说当我们遇到被人刁难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反击,不要让人家觉得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近日,在长沙就有一名女子本来是入职长沙市某健康管理公司试用期,工资为7200一个月,但这名女子上班10多天却遭到了公司的无故开除,为此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最终由于公司无故裁员,法院判决公司赔偿该员工1万元的赔偿款,但是到了指定的期限,这名女子仍然没有收到公司的赔偿,于是她便来到公司询问,结果就看到了,办公桌上地上都放了大量的硬币,面值为一角到一元之间不等合计1万元整。

而且重点是这100多斤硬币就是该公司的老板,只是员工通过从多家银行特意兑换而来的,就是专门用于支付执行案款。针对此事这名女子也决定进行反击,不能任由公司这样子欺负人,为此她再次来到该公司送达罚款决定书,目前该公司存在蓄意兑换硬币已支付案底,有严重的蓄意刁难罪,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对此蓄意兑换行为给予惩处,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5000元。

这样的处罚也是合情合理的,要知道100多斤的硬币,且不说数要数到什么时候,那么在使用过程中也非常的麻烦,很明显这就是公司消极对抗执行的目的,可以说他这样的行为让执行的干警以及申请执行人到现场去清点硬币的举动,就属于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更是属于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

看到这里也不得不为法院点赞,法院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惩恶扬善的功能,保护诚实守信惩治违法失德,让新时代的吃法变得更有力量,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