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蔡华
广州一公司员工未按时在微信群回消息被公司罚款,此举是否合理合法?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广东一家管理咨询公司被曝出全体人员因未回应群内消息造成全体人员被罚款200元的消息。2月15日,该公司工作员回复称,惩罚是依据公司规章和管理制度来的。在一个公司内部交友群内,有关工作人员公布惩罚消息称:由于2022年1月10日17:56分别在公司群内公布放假通知后,全体人员2个小时内无回应,即违背公司微信使用管理条例,公司将进行处罚,全体人员罚200元。“望全体员工以此为戒,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实行,一同维护保养正常的工作中纪律。”新闻记者查看发觉,涉事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广州市。
“不合法。不回信息没有给公司导致损害,有的人没见到信息内容也不一定有过失。次之,在广东省,除开深圳之外,别的方面的公司都无法对职工罚款。”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团团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蔡飞刑事辩护律师说。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原负责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点序刑事辩护律师对于此事表明,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公司单位的管理制度明文规定了罚款内容,或是其扣除薪水的要求没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通过的,由人力资源管理社保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给予警示。公司单位对员工执行罚款或是没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根据扣除员工薪水的,由人力资源管理社保行政机关勒令期限纠正;贷款逾期未纠正的,依照被罚款或是扣除薪水的总数每个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下列的规范惩处罚款。”
江点序说,“在广东,除深圳地域外,无论公司的劳动管理方法管理制度是不是通过民主化程序流程,公司以罚款作为管理方法因违背前述要求而组成违反规定,员工由此可向工作行政机关举报,劳动监察核实确实后可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处理。”
“公司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蔡飞详细介绍,依据在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对资产的惩罚只有由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设置。“公司单位是没有罚款权利的,就算公司单位有明晰的规章制度要求,也不能作为罚款的根据,但是实践活动中有一些除外,例如深圳。”
“由于深圳目前也有确立起效的要求。”蔡飞详细介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修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要求,“公司单位依照依规制订的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违法乱纪经济发展惩罚”。《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要求,“公司单位按照管理制度对员工执行经济发展处罚的,单项工程和当月总计处罚额度不能超过该员工当月薪水的百分之三十,且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可反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