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 本次有望落地

9月7日,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该版条例***8章,就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活动、扶持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市场日益蓬勃的同时,行业野蛮生长也导致问题事件频发,房屋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租金贷、长租公寓企业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全行业约束性政策的出台迫在眉睫。

2017年,住建部曾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但因种种原因政策未能落地。多位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新《条例》更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且更有针对性,本次新规有望落地。

多市场主体分类管理,降低市场风险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对记者表示,随着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过去只针对房东和租户的法规已难以覆盖对整个市场的指导和监管。《条例》的出台对于构建租购并举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告诉记者,新条例的最大亮点是把出租人分为了个人出租、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各自给出了不同的要求。

例如,个人转租超过一定规模,需要注册相应的机构;对于住房租赁企业,则对租金、押金都提出了监管要求;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则不允许赚取租金差价。《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然人转租住房套数或者间数达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规定规模”一词目前还未细化。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则表示,上述条款对于推动个人二房东的正规化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许小乐也提及,《条例》明确建立住房租赁机构登记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建立租赁机构登记制度,要求企业进行备案,制定奖惩措施,明确了市场主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红线”。

此外,本次新政涉及针对住房租赁乱象的惩戒措施,赵秀池认为,这与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新形势相对吻合。条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条中明确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展住房租金贷业务,更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黄卉认为,此举可看作有关部门对此前租金贷乱象的重点关注和整治规范。

政策趋于成熟,新《条例》有望落地 此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酝酿已久,早在2017年5月时,第一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曾公开征求意见,但并未正式实施。

“当年是销售和租赁放在一起了,其实两边的问题都很复杂,差异也比较大,有意见是要分开立法。”许小乐说。他认为,这或许是本次住建部为住房租赁单独制定条例的原因。

赵秀池认为,本次条例通过征求意见应该能够落地。她说,2017年曾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其中一些条款不够成熟,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例如,旧版条例中提及,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三年,有些过于死板,新政中则将说法改变为鼓励签订三年以上合约。“这个措辞是正确的,鼓励长期租赁,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赵秀池说。

相较于当年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仅聚焦于住房租赁领域,并增添“租赁企业”与“扶持措施”两个章节,第六章“服务与监督”章节内容明显更为细化。

许小乐解释,跟2017年相比,规范和鼓励租赁企业做专业化运营的方向没有变,但是随着这几年租赁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风险,加大租赁企业的准入和风险管控就会更加重要。

赵秀池表示,本次《条例》与2017版条例相比,专门把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分为两个大的段落来阐述,论述详细、篇幅也更大,这也意味着,相关部门对《条例》的监管主要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方面。

《条例》第五章“扶持措施”中明确提及,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出租,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且合同履行达到一定年限的,按照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创新针对住房租赁的金融机构和产品。

许小乐认为,上述条款明确了鼓励商改租、工改租等存量盘活措施,鼓励增量租赁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对住房租赁企业带来利好。同时,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中也明确了对于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的惩戒措施,旨在有效维护住房租赁市场中各个主体的公平竞争,推动市场良性进化。

《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当日,北京住建委和财政局印发《北京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财政局安排培育和发展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专项资金使用作出规定。许小乐对记者表示,《管理办法》的发布与《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并无关系,《条例》的主要目的是给租赁立法,而北京住建委公布的《管理办法》则是规范和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地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