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是哪些国家 还有中国是什么法系

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法国法系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基础构成的,由于主张以个人权利为本位,许多国家以此为蓝本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如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等。德国法系是以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基础构成的,强调维持社会秩序和遵守法律,日本、泰国、中国等。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源于中世纪至今日的英格兰,并扩展到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地区。

中国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