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如果一个大陆的和一个台湾的结婚,结婚后多久大陆的配偶才可以过去同居?结婚摆喜宴的当天,如果
下文摘自:离婚网 台湾“主计处”日前公布,台湾离婚率在全球排名第五,每千人中有2.9对离婚。但据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分析,大陆与台湾联姻的离婚率却高达3%至5%,远超过台湾平均离婚率。这一数字很可能被岛内某些人作为“大陆配偶不可信”的佐证,但如果稍有悲悯之心,应能体味出数字背后的苦衷。 抛开婚姻内感情不和的私人因素, 两岸婚姻不稳定其实有很多外在原因。经济因素就是其中之一。大陆新娘的台湾配偶大多是底层民众,不少还是老兵或残障人士,生活普遍困窘。而按照岛内有关规定,大陆配偶需要结婚两年以上,才能申请到台居住;在台湾居住两年后才能工作;结婚至少8年才能长期居留,比东南亚等外籍配偶的条件要苛刻得多。虽然当局对证明确有困难的家庭网开一面,允许大陆配偶提前工作,但这毕竟是少数。加上近几年,台湾经济低迷,一些本岛的双职工家庭都受到影响,更何况这些底层家庭。贫困夫妻百事哀,生活难以为继,自然容易分道扬镳。 两岸婚姻不稳定的另一原因,是岛内娶外籍新娘如同购买商品。在台湾的街头,尤其中南部乡镇,经常可见诸如“二十万娶得美娇娘”的婚介广告,甚至还明确标出“不满意可退货”的“售后服务条款”。在这样的风气下,很多外籍配偶嫁过来,实质是佣人加生育机器,根本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民间如此,某些官员的表现也令人难以恭维。最近,“教育部”一位“次长”公开呼吁,让岛内教育局长奉劝外籍配偶“少生一点”。大陆这些年妇女解放做得好,很多大陆配偶受不了这样的歧视。再加上,有些台湾男子结婚前隐瞒生活状况或残疾,大陆配偶带着梦想而来,发现并非如愿,婚姻破裂也就在所难免。 两岸婚姻还无法不受两岸关系波动的影响。台湾有关部门对大陆配偶比对东南亚等外籍配偶要严苛,去年台湾“行政院”修正所谓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试图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由8年延长到11年,虽然后来在众多抗议声中未获通过,但其歧视之心昭然。去年10月,台湾有关部门开始针对大陆配偶实行面谈制度,美其名曰以打击假结婚为目的,但打击效果到底如何还不知道,却给真结婚的两岸择偶人带来不少困扰。而且外来配偶中,大陆配偶的比例并不算多,为何面谈制度只针对大陆配偶,恐怕很难不将其与政治挂钩。远嫁他乡就需承受风险和压力,新环境又设置了重重障碍,令大陆新娘更难适应。本来以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宁为瓦全,也不玉碎。对很多人来说,走到离婚这一步,实在是无路可走的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