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李某婚后有一子王甲,一女王乙,二人感情不合想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无异议,对财参分割存异议

1、属于夫妻***同财产的有:婚后王和李***同花120万买一套房子;两辆汽车价值八十万;家电十万;婚后李某父母死后遗嘱给她一间价值八万元的屋;婚后用此屋获利八万;王某婚后写书得稿费六万;两孩子所得压岁钱3万;王某婚前继承遗产20万。

2、王某为他弟还债借八万,属夫妻***同财产,是家庭财产的债权,离婚时该财产可以分割。

3、如果离婚前李某去世,李的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包括:王某、一子王甲、一女王乙。三人应当均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