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一、申请审核对象及执行范围:1、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本方案执行。2、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本方案执行。

法律依据:《公***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