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条款怎么写

一、定金条款怎么写

1、定金条款如下: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合同,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下:

1、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