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一、划拨土地能否作价出资

1.划拨土地一般不能作价出资到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但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土地除外。

3.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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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划拨的形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所以划拨土地一般不能出资到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