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按照规定享受什么
特殊教育津贴。
从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按照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八条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