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个月工资规定

法律分析:13个月工资,指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陆续实行了“双薪制”,即发放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个人取得的这部分收入属于任职受雇的奖励性收入,是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有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支付13个月工资;但是13个月工资的情况在我国很多企业中非常普遍,是国外企业传过来的一种薪酬方式。工资的标准,国家立法中并没有关于第13个月工资的任何规定;所以第13个月工资给付的额度,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