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2008年8月29日正是《体育法》颁布十三周年,也正逢北京2008年奥运会刚刚胜利闭幕。

体育法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体育活动的宗旨和主管机关,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

2、之一章总则之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

3、之一章总 则之一条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法规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广播操、工间操制度;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制度;群众体育评比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5、我国现行社会体育法规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我国自195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劳动卫国体育制度》。 1964年,该制度改名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 1975年又改称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体育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

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

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