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包括
我国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如下:
1、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