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是:

理想信念

树立职业理想,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立德树人

理解立德树人的内涵,形成立德树人的理念,掌握立德树人途径与方法,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培育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

师德准则

具有依法执教意识,遵守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实践中能履行应尽义务,自觉维护学生与自身的合法权益。

职业认同

具有家国情怀,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认同教师工作的价值在于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了解中学教师的职业特征,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与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创造条件帮助学生自主发展。

关爱学生

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学习发展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学习自主性、独立性和选择性,关注个体差异,相信每名学生都有发展的潜力,乐于为学生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自身修养

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积极应变,比较合理地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