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上高速被撞死谁的责任

行人上高速被撞死,行人和机动车方都有责任。行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在赔偿方面,可以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人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行为在高速公路被撞的,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归一方的责任,如果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