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是一个地方吗?

看守所和拘留所不是一个地方。拘留所和看守所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七条

对被收押的人犯,应当告知他依法享有辩护、申诉、检举、控告等权利;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可以行使选举权。同时,还应当告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