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儿女晚上应不应该陪护

法律咨询

您好,今年年初,我因心脏病复发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我的儿女们在支付了少量医药费后就杳无音讯了,至今联系不上。无奈之下,我只能联系我的一位好朋友为我支付医药费并对我进行照料。同一病房的张某说我儿女们的做法不仅违背了道德,同时还违背了法律规定。我想咨询一下,我住院后,我的儿女们拒绝支付医药费、拒绝陪护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律师答疑

您儿女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养儿防老,父母辛辛苦苦的将子女抚养成人,尽自己所能满足子女的要求,并不是图子女将来有多大的回报。可是作为子女,从小恩泽于父母,长大后照顾有病卧床不起的父母是理所应尽的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可见,赡养人必须为经济困难的老人支付医疗费用,还需对不能自理的老人亲自进行照料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照料。您在住院接受治疗期间,您的儿女只支付了少量医疗费,也并未对您进行陪护,可见,他们并未履行以上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义务。因此,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也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那么,您的儿女将会受到何种处罚?该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您的儿女因违反了赡养义务将会受到批评教育,严重的还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