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法律规定
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应当就管辖权达成协议。如未达成协议,则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选择约定管辖权。通常情况下,租赁合同中的争议应当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租赁合同中涉及跨省份租赁,则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可选定一家第三方仲裁机构,委托其进行仲裁处理。这样可以避免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而产生的管辖权争端。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该如何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即使一方提起诉讼,也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因此,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考虑管辖权的问题,避免约定不明确或者与实际履行地不符的情况。
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避免管辖权争端,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管辖权进行仔细约定,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