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李俊判几年

中山李俊判9年。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云南省富宁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01月19日作出(2017)云2628刑初12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民事赔偿人民币18839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