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被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超过一定限额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已从12月16日正式实施。当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商业银行,对我市信用卡用户情况作了了解。

关键词:两次催收,三个月不还

根据新规,“恶意透支”有两个限制性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排除了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即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记者从市区5家商业银行了解到,截至上个月,数额超过5000元、涉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用户全市累计达322人。其中工行58人,农行59人,中行88人,建行101人,温行16人。

关键词:恶意透支5000元,便可能坐牢

新规显示,在金额方面,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10万元至1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超过100万元,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恶意透支的金额,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仍然有效,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公安部门可以立案,法院可以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我市信用卡用户中,即将达到恶意透支条件的数量也非常大,仅衢州工行超过两个月仍未归还款项的信用卡用户已经有360多人。该银行个金部副总王哓英相告,一旦超过3个月,就将构成恶意透支,届时将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希望这批用户能及早归还拖欠款项。“信用卡用户透支60天以内,不会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其间银行也会将通知书发给客户。”如果有客户想了解是否已经透支,可拨打银行服务热线或直接到银行进行咨询。

关键词:主动说明,协商解决

王哓英告诉记者,银行方面对透支信用卡后没有及时还款的客户的催款工作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即使客户确实有经济困难不能还钱,但只要主动跟银行说明情况,协商解决,比如每月只还透支额的10%,或签订其他定期还款方式的协议,承诺以后还钱,银行也不会与其对簿公堂。“如果对于银行的催款通知避而不见,或者是改换地址和电话号码,就变成恶意透支了。”

目前各家银行对还款困难的透支客户还有“息费减免”的措施,比如客户透支了1万元,超过免息期后银行按18.5%的利率计息,再加上滞纳金,可能一年后要还2万元。如果客户确实还不起,可以跟银行申请能否减免部分罚息和滞纳金。“如果银行认为客户确实困难,一般会酌情给予减免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个要跟银行去谈,各家银行的标准也不一样。”

关键词:冒名办证,信用“体检”

市民若被别人冒用身份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会负责,无需客户还款,并协助按人行规定流程取消不良信用记录。

近年来,我市也常出现有人从未办过信用卡,却被多家银行催促还款的“怪事”,后经追查原来是被人冒领信用卡所致。业内人士表示,市民应经常对自己的信用状况进行“体检”。一旦发现被冒领信用卡恶意透支,可要求银行调出办卡申请表,因为按照规定,信用卡申请材料必须是办卡人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能证实非本人签名,银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