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成功后法院是否收佣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成功后法院收佣金,其佣金标准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司法拍卖佣金支付的主要法律依据。
司法强制执行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由法院自行处置均存在成本,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目前,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强制执行财产,成交后,由买受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按照《拍卖法》规定,这些费用称之为佣金。佣金支付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民 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这一条款延用以前的条文,与以往保持一致。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4年10月6日通过、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若干规定》首次明确规范了司法拍卖佣金支付标准和支付对象,作为委托人的人民法院不在支付佣金,司法拍卖佣金自此由双向收取改为单边收取。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o.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3、《中华人民***和国拍卖法》。该法律第四节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以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是我国拍卖行业收取佣金的主要依据。说明拍卖行业收取佣金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是按劳取酬,是社会、市场经济和行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