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个葛优躺,我回个苏大强,这些加工形成的表情包到底能不能使用?
《民法典》明确表情包斗图也可能会侵权,用肖像制作表情包斗图或需承担法律风险。
用明星肖像制作的宝表情包、斗图,或许要承担法律风险。尤其是用这些表情包出售,盈利更算是侵犯肖像权。
一、你发个葛优躺,我回个苏大强,这些加工成型的表情包到底能不能用
电视剧《都挺好》播出后热议不断,就有网友拿着倪大红的镜头来做表情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解释:如果用明星肖像制作表情包,当然算作侵犯他人肖像,如果对方不追究是没有问题的,但对方要是追究就算侵犯肖像权,若是在利用这些表情包出售盈利更算是侵犯肖像权。
他说:比如我的学生给我做表情包,挺好玩的,我觉得可以就不算侵权,如果我不同意那就是构成侵权行为,尤其是你要再拿去卖,更是侵权了。
二、AI换脸有风险
随着视频剪辑技术的发展,利用明星肖像制造假明星账号的不法行为,常常有发生,这样的虚假账号是否构成了侵权呢?《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这条规定也对爆红一时的AI换脸技术画了一条红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石佳友也说:你输入真实的人脸信息,平台保存后进行处理,合成平台会把你的肖像移植到其他的完全控制不了的场所去,比如一些荒诞剧中,甚至一些色情视频里,这就对人格权造成了巨大的侵害。
三、对声音权的保护
此次《民法典》也提出了对声音权的保护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杨立新表示,就算两个人的声音很像,在声纹鉴定面前都是不一样的。
声音跟相貌一样,都是人格特征,声音有经济价值,个人特征运用到市场经济中会产生经济利益。通过模仿他人的声音来进行表演,搞笑是合法的,但如果把模仿他人的声音用在经营领域,就属于严重侵权。一旦把这种行为投入到经营领域去卖票赚钱,这就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所以大家在娱乐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不要侵权哦。免得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