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及规则

法律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及规则

 法律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是什么?复试有什么规则呢?下面一起来看看法律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及规则吧~

 一、复试程序

 1、面试时间:201xx年4月10日下午2:30,请考生在复试之前30分钟到法学院706会议室报到。

 2、复试组长宣布复试规则。

 3、面试顺序:按各个考室门口张贴的名单顺序进行面试。

 4、面试开始,抽题问答。

 5、面试结束,复试小组当即进行评分合议,但合议成绩不对考生公布。

 二、复试规则

 1、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内容:专业课知识(民法、刑法、民诉、刑诉、法理学)和英语;

 3、面试形式:

 (1)考生首先作自我介绍

 (2)考生在试题袋中抽取4道题,选择其中2道题回答;

 (3)考生审题并可稍作思考;

 4、考生选择作答的`题目由复试秘书宣读,相关老师做好提问准备;

 5、考生作答,复试老师就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提问;

 6、复试老师与考生随机交流;

 7、英语老师面试英语;

 8、根据考生答题表现,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评分,并在汇总表生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五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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