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08条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108条内容是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