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主罚分为哪几种

法律解析:

刑罚分为哪几种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一)主刑 1、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 2、 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 有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 无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 法院 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二)附加刑 1、 罚金 :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2、 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 危害国家安全罪 的犯罪分子,以及对 故意杀人 、强奸、放火、爆炸、 投毒 、 抢劫 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3、 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八节,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 扶养 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4、 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这就是小编关于刑罚分类的回答。若对刑罚方面有兴趣,网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 法律知识 。

法律依据:

《 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