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00-17:00。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一、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1.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2.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3.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4.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二、缩短工作日适用于:
1.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3.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