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我国义务教育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

1、义务教育法制定的目的。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

2、义务教育法修订信息。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义务教育法的作用:

1、有力地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把“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作为义务教育的基本目标。

2、有利于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3、为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明确依据。

《义务教育法》增加了规范教育收费、教科书编写与定价、校园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可收取的费用仅限于教材费和作业本费,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