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办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的处理方式如下:

拘留最长时间的确是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没有放人,家属可以去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的流程如下: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总之,刑事拘留37天没有放人,并且公安机关没有做出下一步指示的,就是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放人。刑事拘留期间最好及时找到专业律师。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对象,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予以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