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应退未退税金额的百分之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国税总局四部门下发通知,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额度从现行的原则上不超过应得退税额的70%提高到90%。此举将缓解出口退税周期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占用问题,是稳定出口以促经济增长的又一举措。
1.产品定义:是指我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2.产品特点: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比例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出口企业应得退税款的70%,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期限根据当地国税部门退税情况确定。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3.服务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独立申报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法人。
1.一般贸易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出口退税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1)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3)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4)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指商业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退税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