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组成。
一、总则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直播营销平台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三、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
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四、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对直播营销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开展专项检查。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播行业的影响:
1、规范直播营销行为:该办法明确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基本规范,包括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信息,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这对于规范直播行业的营销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提升直播行业质量:办法规定,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退货、退款制度,明确退货、退款程序和时限,这有助于提升直播行业的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
3、加强行业监管:办法要求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这有助于加强对直播行业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