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发挥经纪人的作用

农村经纪人是指通过一定途径收集、分析、运用信息,在农村经济流通领域中从事撮合成交或直接组织农产品交易,并从交易中获得一定收益的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当前农村经纪人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阻碍了经纪人队伍的发展。为此笔者对浙江省德清县农村经纪人的现状进行了调研,以期找出当前农村经纪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农村经纪人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宏观经济环境以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国商品短缺时代已结束,“买方市场”已经形成,同时还要经受入世后国外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冲击。如何增加农业出路,增加农民收入已摆在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经纪人由于其自身利益与农民的生产息息相关,加之经营的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主要表现在个方面:一是有效缓解了农户对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来源渠道不畅和信息滞后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水平。二是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促进了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解决了龙头企业的部分原料问题,促进了特色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力。四是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了在竞争中各自为战、相互压价、相互拆台的问题,同时依靠集体的力量摆脱了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农村经纪人是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有效载体。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应当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引导农民把农业当作产业来经营,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以及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衔接问题。

二、德清县农村经纪人的现状。目前德清已领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农村经纪人104户(其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8个),经纪执业人员238人,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经纪执业人员仅占总数的10%,人员身份主要为土生土长的农民,经纪的业务量达6707万元。在经营方式上主要以居间和行纪为主,活动方式主要是松散地为农民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和简单的产销服务等经济活动。随着德清农贸城的开张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成熟,农村经纪人员数量、经纪业务量呈快速增长的态势,经纪组织形式、经纪业务方式也趋多样化,经纪效率明显提高;经纪的业务范围有毛竹、春笋、水产、茶叶、丝绸、水果、蔬菜、家禽等原始初产品,已基本覆盖了我县所有的农产品。给我县的农业生产起到助推剂的作用,已成为我县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条重要途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德清的农村经纪人与全国不少地方一样,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农村经纪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农村经纪人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农村经纪人以农民为主,文化程度偏低,对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文了解不多、理解不透,起草合同用词不当或条款不清,有的甚至还在进行原始的口头交易,经常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少数经纪人受经济利益驱使,无视商业信用和职业道德,经营中不择手段,从而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2、市场准入较为混乱。由于农村经纪人大多无固定的交易场所,其经纪行为也难以掌握,因此工商部门对经纪人的监管比较困难,导致无照经营较多,执业人员备案更是无从提起。3、农村经纪人组织化程度不高。合伙型、公司型等经纪人实体较少,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其行为多少带有随意性、盲目性,缺乏约束力,抗风险能力弱。4、农村经纪人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采集手段比较落后,季节松散型、家庭单干型所占比例较大,宏观上难以把握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及发展趋势等。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发展后劲不足。5、农村经纪人品牌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村经纪人没有意识到品牌给农产品带来丰厚的附加值,经纪人营销组织较散,缺少必要的营销手段。没有充分利用起社会的合作和分工机制,而分散经营使他们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销售的农产品基本均属原始初产品,档次不高,加之产品销售多是混装、散装,包装粗糙,导致一些农产品价格不高。6、经纪人缺乏长足发展意识。大部分经纪人存在着小富即安的思想,经纪业务小打小闹,缺乏做大做强的冲劲,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显得弱不禁风,抗风险能力较弱。

四、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的对策思考。农村经纪人对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该行业的引导、扶持,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1、各级政府应当为农村经纪人正确定位。各级政府应当正确认识农村经纪人是沟通产销的重要牵线人和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带头人,是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桥梁,是引领农业和农材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将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投入必要精力,积极推进,切实抓好。给农村经纪人定名、正名、扬名,使其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相应的社会地位,使农村经纪人的活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促进农村经纪人的发展。2、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放活”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的总体目标,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狠抓农村经纪人培育工作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列为对农民整体培训的重点部位,积极予以支持,从财政中列出专项资金作为对农村经纪人培训的必要经费,以确保农村经纪人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对农村经纪人进行执业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经纪人纪纪能力。3、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村经纪人自身的特点,分类指导,因势利导,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壮大。依托批发市场,发展运销经纪人。要结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培育,积极发展农村经纪人。批发市场要加强对场内经纪人的引导、组织与服务,密切与外地经纪人的联系,使市场成为经纪人之家,成为培育和壮大经纪人队伍的有效载体。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业效益。结合科教兴农,发展农业科技经纪人。向广大农民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结合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发展信息经纪人。发挥他们与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对外联系面广的优势,做好市场信息收集、传播工作,使之成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帮助农民克服盲目性,增强预见性。4、打造以农村经纪人为纽带的产业化链条,形成“市场+经纪人+传统产品+农户”的产业模式。要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支持,自愿创办,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加入行业协会,使其成为中介组织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支持农村经纪人牵头创办产销联合体、股份公司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发挥好农村经纪人在扩大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有效进入市场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开辟农副产品信息渠道。扩大农村经纪人销售农产品的范围,逐步由以本地营销为主转向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实现销售市场多元化。要处理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做到相互协作,优势互补。6、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经纪人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各级工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要送照上门,要发挥商标注册、广告、合同、市场管理等职能,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品牌经营、特色经纪,争创一批名牌商标和证明商标,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合同备案,指导农民正确签约,加强纠纷调解,提高合同履约率。坚持发展与规范相结合,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决不姑息迁就。7、积极推行实行“示范样板”工程,树立一批农村经纪人典范,及时总结推广农村经纪人在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县乡二级政府应建立经纪人队伍发展的激励机制,注重总结对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典型进行推广,可以组织对“十佳农村经纪人”、“十强农村经纪人”等评选进行表彰、奖励,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和中介组织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农村经纪人在助农增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经纪人发展的社会氛围。8、围绕“订单农业”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要先找市场销路,再组织引导农民进行生产,积极推行合同制、代理制,规范合同管理,稳定产销关系,确保各方利益;依托龙头企业,把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组织起来,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质量要求,形成"小规模、大群体"的生产基地,建立互利互惠稳定的供需关系,增强市场竞争能力。9、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信息服务。推进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建设,开通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经纪人建立起便捷、全面的信息通道,使他们能够及时发布或收集信息,增强市场反应能力。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经纪人积极开展网上订货和电子商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拓展农产品市场营销空间。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标准工作,为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提供权威可信的质量鉴定,避免和减少因质量问题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