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能结婚吗

能。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没有明确规定。但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但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就可以。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因继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姻亲,因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实际上是因为继父母婚姻造成的亲戚关系,不算拟制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拟制血亲兄妹能结婚吗?

拟制血亲兄妹能结婚。相关法律只规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拟制血亲兄妹虽然名义上以兄妹相称,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那么只要当事人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两人完全可以自愿登记结婚,工作人员也应为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综上所述,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拟制血亲结婚,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不适宜结婚。

拟制血亲主要指养父母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