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原产地规则,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贸易,保护国内产业安全。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特定产品时,采取优惠关税措施、对低价进口产品的附加关税、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分担进口数量时,以该产品的原产地为标准,这对产业及贸易政策,起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国内的名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赢得应有的市场份额,在外国消费者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提高产品的国际知名度。

2.利用原产地规则,可以保护名特产品。按照WTO多边贸易规则,如果产品在本国未得到原产地保护,其他国家也就没有对其保护的义务,反之,则可以得到保护。 我国的许多地方名特产品,如漳州水仙花和片仔癀系列药品、永春芦柑、阳澄湖大闸蟹、苏州碧螺春茶叶、祁门红茶、太湖冻银鱼、宜兴紫砂陶、云南白药等,都属于原产地产品,可以而且应该得到原产地保护 3.利用原产地标记,可以享受"普惠制"优惠。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初级产品)的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在普惠制下,出口产品关税比最惠国税率低约1/3。目前,世界上有31个普惠制给惠国,除匈牙利、保加利亚和美国外,其余国家均已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我国现已加入世贸组织,申请美国普惠制待遇的法律障碍已除,有望获得美国的普惠制待遇。

普惠制方案由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则和书面证明三部分内容组成,其中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是核心内容,是各给惠国关于受惠国出口产品享受普惠制待遇必备条件的规定。一旦确定了原产地,就直接确定了其依照进口国的贸易政策所适用的关税和非关税待遇。由于普惠制的优惠是单方面的,所以,给惠国往往根据自己对普惠制的理解并结合国家经济利益和保护国内产业的需要来发布给惠方案,以决定受惠国出口产品可否取得原产地资格、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力图在普惠制突破其关税壁垒后设置起又一道壁垒。

在我国的出口产品中,有很多是"含有进口成分的原产地产品",由于不同给惠国的给惠方案中部分原则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在引进新项目,开发新产品之前,充分了解和研究给惠国的给惠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引进开发,就能享受普惠制优惠,获取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