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资料全部交上去后社保局怎样审核
一、等待的过程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二、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三、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四、这些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可能是自身的身体机能导致的,也可能是工作过度劳累、紧张导致的,突发的疾病是否与工作有关很难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从体恤、照顾劳动者的角度出发,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利益,将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情形。如果职工因突发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突发疾病后经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的,都不得视同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无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虽然这些活动与工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但是视同工伤。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职工是基于社会公德为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利益受到伤害的,法律通过补偿职工来肯定这种行为,并使之在社会上发扬光大,最终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得到维护;另一方面,职工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传统侵权行为法无法获得救济,为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利益致个人利益受损的,法律依据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则,将这种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情形。例如,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现有人拦路抢劫而与犯罪分子搏斗受伤的,职工这种见义勇为行为属于维护社会公***利益的活动,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只是申请人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军人属于优抚的对象,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且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依法享受军人抚恤优待待遇。为了保持政策上的连续性,法律规定伤残军人复员转业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能够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强调,职工复发的旧伤必须是其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导致的伤残,并且必须取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如果确是因战、因工负伤致残但没有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或者是因病负伤致残的,则不得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