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歧视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

非歧视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领域内,各成员应公平、公正、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对待其他成员的包括货物、服务、服务提供者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

歧视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歧视,另一种是间接歧视。就后者来说,一些规则、标准、惯例可能表面上是中立的,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却具有歧视性。

非歧视原则在贸易关系中包含了三个层次的要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互惠待遇

在关贸总协定(GATT)中:

(1)最惠国待遇是无条件的,它要求缔约国在进出口方面以相等的方式对待其他缔约国,而不应该采用歧视待遇。

(2)国民待遇要求每一个缔约国对任何缔约国的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时,在国内税收或其他国内商业规章等方面应与本国产品同等待遇,不应受到歧视。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在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实现贸易自由化,扩大就业,充分利用全球资源,造福人类。为此,世界贸易组织确立了非歧视、透明度、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四大原则。

这四大原则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基本原则,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各项协议的指导原则,世界贸易组织各项协议的主要内容都是根据这些原则,围绕消除或者限制成员政府对国际贸易的干预而展开的,以调整和规范国际贸易秩序,使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更具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非歧视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各项协定、协议中最重要的原则。在世界贸易组织中,非歧视原则主要是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