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反杀案法律分析论文
正义不会缺席,公道自在人心。就丽江女孩反杀一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唐雪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任何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自食恶果,都不会成为博人同情的借口。
2019年初,丽江永胜县退伍女兵唐雪,无故受到同村醉酒男子李某某辱骂、言语攻击。随后唐雪及其父亲找李某某理论,接着发生争执,被人劝开后李某某扬言要砍死唐某一家。次日凌晨,李某某拿着菜刀狂砍唐家家门,随行的几个朋友劝其回家,并抢过菜刀。
此时,唐雪因为害怕从厨房拿了水果刀、削皮刀装在裤子里,从小门出来查看情况,结果被李某某发现,随即对其进行殴打,唐雪情急之下拿出水果刀挥砍反抗。随后,李某被朋友拉开,唐雪乘机跑回家中。李某随即又追了上去,但在奔跑过程中忽然摔倒,朋友发现其受伤,便将其送医救治,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施暴者被反杀,这几年似乎不少见,常言兔子急了都会咬人,对他人暴力殴打,持刀威胁,本身就已经构成违法犯罪,在犯罪过程中自食恶果,不管是于情还是于理,都不值得同情。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后的一个“安全屋”,如果家里都已经任人施暴、威胁,那安全感该从何而来?
美国吸血鬼电影比如《吸血鬼日记》、《暮光之城》等都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设定,吸血鬼如果没有受到邀请,就无法进入别人的房子。“吸血鬼”就像是不法侵害活动,不能进入他人家中,或许也正是他们对家庭依靠的体现。
事实上,住宅不受侵犯是我们最基本的一项法定权利,当违法犯罪行为走到自己的家门,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人情角度来说,都应该进行合法维权。
从2016的“余欢案”到如今的“丽江反杀案”,抑或是此前的“昆山龙哥案”,最令人欣慰的,是受害者的自我防卫得到了认可,施暴者的自食恶果,也没有成为抵消其犯罪行为的理由。
在2019年的最后两天,云南省检察院认定唐雪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丽江市永胜县检察院也撤回了起诉,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唐雪已于30日获释回到家中,并发文感谢大家一路的关心与支持,也感恩国家越来越健全的法律制度给予了自己公正的结果。
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要承担正义的制裁,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风险,也不可能博得同情,更不可能成为受害者无辜“背锅”的理由,正义不会缺席,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