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如下: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三、举证质证

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四、法庭辩论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进行刑事诉讼,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

七、宣判

八、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

开庭的程序主要是什么

1、法庭宣布开庭;

2、进行法庭调查;

3、进行法庭辩论;

4、最后陈述;

5、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