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南、北学派是怎么回事(学术问题)

法律界的南北派我也听说过,但老师们都是语焉不详,后来据我们的师兄以及自己猜测,应当是这样划分的:

1911年辛亥革命前,中国的法律的重心在北京,也就是维新变法后的那段时间。

1911年辛亥革命到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中国的法律中心在北京。

1927年到1949年,中国的法律中心实际上是从南京转移到了重庆。

解放后,中国的法律中心在重庆,特别是1978年恢复高考后最初的那段时间,重庆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代表,占据了中国法学界的大半江山。

但随着中政等一批院校的崛起,中国的法律中心又转移到了北京。

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法学家们产生了不同的法学思想。南方的可以说是实务派,而北派应当说是理论派。

这些我也不知道对不对,乱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