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法律效力,离婚能按约定获支持吗
忠诚协议法律效力,离婚能按约定获支持吗。
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什么?
是指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姻中签订的协议,内容包括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发生不忠行为导致离婚时,有不忠行为的一方将丧失子女探视权、监护权或者“净身出户”。说到净身出户,屏幕上的大明星的离婚可是屡见不鲜。比如,李连杰和前妻离婚时选择净身出户,不仅把房子、车子给了前妻,身无分文净身出户,而且还背了外债自己扛,只要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其实普通民众离婚时也经常可以看到,当一方对另一方已经不再信任时,双方写下并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
法律上如何看待忠诚协议的效力?如同父母在子女婚后支付买房款一样,司法界曾经也是有不同声音的。
第1个案例案例概要:在一案件中,男女双方约定,女方感情背叛则净身出户、若男方感情背叛也净身出户。后男方出轨,女方基于双方的协议书,要求分割婚内的房产,并起诉至法院。
上面的约定,猛地一看,似乎还挺公平。对男方、女方都平等啊。后面法院怎么认定的?法院认为:夫妻是否忠诚是情感道德范畴,应由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虽不禁止夫妻双方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夫妻忠诚协议不能作为分割夫妻***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第1个案例法条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结果分析:综上,女方基于协议书主张分割涉诉房产,缺乏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实务中的另一种观点是,有效。但同时将忠诚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认定为精神损害赔偿并进行调整。以下案例就是较常见的。
第2个案例案例概要:男方给女方的保证书:“如果本人因出轨造成婚姻破裂,则愿意净身出户,并赔偿李某壹佰万元整”。后,李某发现其老公仍有出轨行为,则根据上述保证书及其男方打给自己的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100万元。
法院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是已婚公民对自己的性自由进行自愿限制和约束的提醒,是夫妻双方合意的结果,符合《民法典》的原则及公序良俗。该协议系双方对忠实义务的量化,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是女方为防止男方在婚内出轨和确定婚内出轨时而要求对方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2个案例法条依据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的规定,又根据本案双方离婚时将仅有的一套住房全部给予原告,被告基本属于净身出户,被告无长期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稳定,结合双方约定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被告的承受能力等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为20万元。
结果分析:由此可见,法院认为双方约定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并依职权调低了金额。
看完了以上两种观点,还需要补充一个情形:Q:如果男方根据忠诚协议已经履行了,也给付了女方财产,后来又后悔了,可否追回?A:答案是否定的,追不回了,法院不支持。我们结合法律实务进行3点分析。
1.首先,忠诚协议是强调双方平等自愿的。不能是极端情形,比如抓奸现场。否则后续会影响法官的判断,认为一方是基于重压之下、并非自愿而签署。
2.其次,写类似于一方丧失子女抚养权、不允许探视这种,就免了吧,法律不会支持,因为忠诚协议最多调整财产关系、而不能是身份关系。抚养子女是法定权利,不能通过协议而排除。无论是否忠诚,在确定子女抚养时,还是要看谁能给未成年人更好的生活、使孩子利益最大化。
3.最后,不要太过严苛。写类似的狠话,“净身出户”“没有任何权利”“完全赔偿”之类的条款,既不理智(暂时没想好离婚,还不如据此把财权争取过来);也没有意义(法院不会支持,或者最多量化支持一小部分)。
说了这么多,忠诚协议没任何意义吗?也不是,它可以起到固定事实和厘清过错方的效果。比如,在协议里写清楚事实情况、前因后果,对于关键事实(例如,感情背叛、涉赌、涉家暴)双方确认了,假设后续还是走到了离婚,也方便法院厘清谁是过错方。还有就是,忠诚协议里的受害方,也不要用力过猛,在核心点上做好铺垫,才有利于自己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