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罚款怎么交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
在下方显示对应可以逾期申报的所有报表。
点击对应的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填写报表相关数据信息后即可申报。
注意:该页面左上角有“逾期申报”字样。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不展示校验信息。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展示校验信息。
“重置当前报表”:删除已填写的当前表数据。
“全部重置”:删除当前税种所有报表的数据。
“提取数据”:重新提取初始化和表间数据信息。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导出代码提供导入用。
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
登陆所在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法律追究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确认违法事项受理
缴款方式一:受理后选择第三方银行扣款(注:若企业银行余额不足会导致扣款失败,失败后只能在线下缴款,且要在规定得缴纳日期内缴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
缴款方式二:受理后打印缴款书,持缴款书和银行卡或者现金到任意银行缴款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