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军人死后家属有补助吗
退伍老兵去世了家属有补助不是补贴,叫抚恤金。退伍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具体标准以当地情况而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因为公事而致残的军人,在退役之后死亡的话,那么其家人可以领到一笔抚恤金以及一笔安葬补助费用,如果这个军人还有儿女的话,那么其儿女在入学或者评优等活动的时候,享受病故军人家属的待遇,也就是说在国家的补助扶持方面的话就优先考虑。抚恤标准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法律规定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13条
规定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第18条
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从下个月起不再发给定期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