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不论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平时都会写一些读后感,读后感可能是关于一篇文章的,可能是一本书的,当然可能是后者居多,那我们就来说说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

第1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第2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第3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第4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第5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歇洛克 福尔摩斯,这个在全世界至少半数的人心中比国家总统还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热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亚瑟 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所以,这本书也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一个全才: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精通化学,了解解剖学,略懂些政治学。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无完人,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无论什么烟,只要他闻一闻、看一看,哪怕只有烟灰,他也能马上辨认出来。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愿让对他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知识挤跑;他吸毒,所以又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打击犯罪,破谜案来伸张、维持正义,可他同时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书中描写了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在英格兰乡下一个偏僻荒凉的沼泽地区,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则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人引入一个恐怖的传说之中,让人摸不着头脑,后来,又将传说转成了谎言,把社会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且富有绝对的真实性,为了争夺遗产而起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个故事却能让我过目不忘。柯南道尔以他高超的写作能力将这个故事精彩的呈现给了读者,足以展现《福尔摩斯探案集》受欢迎的程度。

 书中,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

 福尔摩斯经常说,他以办疑案为乐趣,提不起他兴趣的小案子他不会接。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侦探。他非常清高,办案子从不会介意委托人的身份:他曾帮许多欧洲王室贵族不声不响的解决一个又一个丑闻;更多的是帮助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伸张正义。委托金的多少,他从不在乎。在《回忆录》中,福尔摩斯为了抓住那个与他智商相等的大恶棍——麦克默多教授、替社会铲除一个败类,最终在决斗中与他同归于尽。(并没死)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让我们一起在福尔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过我们愉快的时光吧!

第6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由阿森·柯南道尔创作。他曾是我童年的偶像,现在乃至将来,他都会是我漫漫人生路上的灯塔,闪烁着永不熄灭的光芒。

 说实话,在第一次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候,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角色是又爱又恨。我喜欢他的博学多才,赞叹他的观察入微,敬佩他的侦探才能。一团又一团疑云在他明亮极具穿透力的目光下被剖析得完美彻底;一个又一个令人大吃一惊的真相被他用正宗伦敦腔娓娓道来……但福尔摩斯厌恶女性、性格孤僻等缺点就像一根根小刺插在我的心上,让我“食不下咽”。

 于是,年幼的我做出来一个“聪明”的决定,我要对《福尔摩斯探案集》使用数学加减法!我用便利贴把描写福尔摩斯的缺点的文段遮得严严实实,并在上面加上与之相反的优点。

 这一读,却如一盆泠水浇灭了我得意洋洋的火焰。《福尔摩斯探案集》被我改得面目全非!我喜欢的福尔摩斯被我用减法减没了!我立马撕掉所有的便利贴,撕掉对于福尔摩斯的加减法。我一下子明白了,只有最真实的福尔摩斯才是最精彩的,他的缺点令他更完美。

 但我仍然念念不忘我的“加减法”。

 那为什么我不尝试尝试加减法呢?这个念头如藤蔓在我心里疯狂滋生。我认真读了一遍又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他的每一个优点我都牢记于心。我要加上他的优点,减去我的不足,避免他的缺点。只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我才能让我的偶像变得更高大。我希望以后别人提起我会说:“她就是那个福尔摩斯的忠实粉丝,她跟福尔摩斯真像!”

 夏洛克博学多才,我自然也不能落后。我像个海绵吸收老师、书籍教会我的知识,努力提高成绩;夏洛克观察入微,我得锻炼我的眼力,从考试不丢粗心分,观察周围的变化等开始;他忠于自己的工作,我就正视且重视我作为学生的责任;他还善于刀剑,那我就锻炼自身的体力……我宛若脱胎换骨!

 我从一二年级的不善言辞、成绩倒数,到四年级的人缘极好、成绩名列前茅,还当了班长。这是多么惊人的表现!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受益至今,这都源自于福尔摩斯加减法。

 我会继续读书,运用加减法,加上从书中学会的优秀品格,减去自身的不足,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少年!

第7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 》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拆除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第8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当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受益匪浅,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上有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有一次,他坐在警船上追坏人,他与警察一起用枪追击坏人,坏人也不甘示弱,也进行反击,一颗子弹打穿了福尔摩斯的袖子,对他造成了皮外伤。还有一次,两件杀人案经过福尔摩斯周密的推断,福尔摩斯便知道了凶手是谁,警官知道之后抢了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一点都不生气,因为他追求的只是真相,并将坏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功劳。他用他的智慧,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破获了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抓获了许多的犯罪份子,为维和社会的安宁作出了杰出贡献。

 福尔摩斯不放弃地去追求真相这一种锲尔不舍的精神,我觉得这是无人能及的。他的智商很高,再上他的勇气和毅力,使得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破获案件,抓到了坏人。当然,他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跟踪可疑人物跟丢了。他只要有毅力,坚持去做,就是无敌的,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是神探了。他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向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坚持不懈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第9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一年前,我有幸拜访位于地球另一端的英国伦敦,还特地抽出时间去了一趟贝克街221B号,混杂在一群“推理小说狂热粉”之中参观了两位传奇人物——《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约翰·华生的居所。

 创作《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才华横溢、机智果敢又与众不同的“侦探顾问”,并以一位侦探助手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且十分严谨的有关推理、破案、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彩故事,这让它成为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小说,最终家喻户晓。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英国绅士,却不想这是个一出场便有些疯疯癫癫的人。这也让我对他的出场有了极深的印象。一句“你从阿富汗来?”就蕴藏着细致的观察与快速的思考,使我在一开始就对福尔摩斯钦佩不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离奇的案件被福尔摩斯侦破,他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推理都让我赞叹不已,他实在太聪明了!

 我着实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曾用近一个假期的时间反复拜读,同时还观看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当然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我开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一些原先并不感兴趣的科目产生兴趣,注意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一点点变得思维缜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现在,当我每每遇到困难时,都能够善用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以及处事方法将问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