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什么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设立,也可以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设立。

单方:一方当事人表示同意就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遗嘱、遗赠、抛弃某物等。

双方: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的签订。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有效(4要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无效(5情形)——违法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虚假意思表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效力待定(2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

可撤销(4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成立要件如下:

一、一般成立要件

1、当事人

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在双方民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2、有意思表示

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