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有哪些

宪法对公民的保障:

1、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7、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资产阶级国家称为人权、公民权,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参考资料:

公民基本权利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