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点只写了西安市,但没有具体到哪个区,这样算不算约定不明?合同内容履约地是在另外一个市区

没有具体约定哪里是履行地的,就是约定不明确。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签约时的所在地是指双方签订合同时候,双方在签约的地方。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时候的所在地。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实施的所在地来履行这合同,也可以不是,可以是其他所在地来实行这合同的。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履行地是合同约定的,这是合同已经成立后,双方根据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行为。而合同签约地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地方,这个时候合同可能尚未成立。区分了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约地的概念。就知道了合同履行地与合同签约地区别是什么。区分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约地的作用在于,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有些人在签约地的时候,误以为签约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另外,在出现合同纠纷起诉的时候,签约地和履行地的不同,会导致管辖法院的不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没有明确哪里是合同履行地点的,就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