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公布是由法律制定机关公布的吗?

1。首先,给法律定义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等。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一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第六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六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