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