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介绍跨专业跨方向调剂吗
辽宁大学法学院介绍跨专业跨方向调剂。
跨专业招生导师在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标记仅指该导师在“普通招考阶段”未优先选择在该专业招生。在“普通招考”之前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阶段,考生可自主在该跨专业导师已经选择的两种或一种招生方式内报考专业,不受导师“普通招考”阶段优先选择招生专业的限制。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